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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体育官方app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2025-02-05 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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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体育官方app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和运动友好型城市,构建我市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市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央办公厅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打造运动友好型城市为目标,建设全龄友好、充满活力的运动之城。到2025年,基本建成运动友好型城市。运动友好空间布局更加均衡,运动友好赛事活动体系基本形成,运动友好服务机制基本成熟,体育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运动友好城市形象逐渐形成。到2030年,迈向更高水平的运动友好型城市。运动友好街道、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196体育官方平台,高水平建成运动友好赛事活动体系,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提升,运动友好城市形象深入人心,体育文化品牌建设形成新风尚。

  1.绘制科学合理的健身空间图。将运动友好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制订出台《无锡市公共体育设施与体育产业功能区布局专项规划》。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融入公园绿地、高架桥下等城市空间资源,力争公园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体育公园(广场)数量超过250个、健身步道超过4000公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局、市市政园林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优化城乡一体的健身功能网。全面挖掘城市空间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各类健身设施,力求与生产生活空间相融合、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加强智慧体育建设,强化数字科技应用,对现有体育场地设施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提高体育场地设施的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局、市市政园林局)

  3.打造便利可及的健身生活圈。提档升级城乡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拓展基层文体服务中心的全民健身功能。坚持新建居住区按国家规定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并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建设和推广社区“共享健身房”,引导基层举办社区运动会等趣味性全民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提高健身设施开放共享能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落实向青少年、老年人优惠和残疾人免费开放政策。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应开尽开”,新建学校的体育设施对照开放条件规划设计。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开放自有健身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集团)

  5.推进健身设施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符合条件的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支持既有体育场馆进行绿色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设施设备、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建设气膜结构健身馆等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新型健身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文旅集团)

  6.强化全民健身服务数字赋能。到2025年,建成市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提高市民使用便捷程度。搭建智慧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平台,健全室外健身场地设施“建管用”闭环维护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

  7.构建多层次多样化赛事活动体系。持续办好“无锡杯”联赛、职工体育嘉年华等综合性群众赛事,逐步打造覆盖全市、区域联动、特色鲜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群众性赛事活动架构。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培育彰显无锡城市特色的自主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8.强化高质量高效率赛事活动保障。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机制,落实赛事主体安全责任,实施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管理制度,加强户外、水上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全流程监管。加强赛事活动安全教育,引导参与者根据自身身心状况理性参与、有效应对风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

  9.打造全龄友好参与健身环境。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提高职工全民健身参与度。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实施幼儿体育工程,鼓励举办农民体育活动,鼓励老年人、残疾人参与健身。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组队参加全国第十二届民族运动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10.进一步加强老年育工作。完善老年人健身场地设施布局。推动有条件的老年育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鼓励创编适合老年人的居家健身方法。引导适龄老年人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行列,参与志愿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运动健康干预门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11.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以公建民营方式,将产权归政府所有的体育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投资运营的体育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局、市市政园林局)

  12.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基层成立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公共体育事项,主办或承办体育赛事活动。做强各级体育总会,支持民间健身团队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13.发挥体育指导队伍作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常态化、服务规范化、队伍年轻化。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推动各市(县)区打造1-2个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14.科学打造健身指导服务网络。推进运动促进健康机构建设,壮大运动处方师、康复治疗师等体卫融合服务队伍。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推行个质测试档案和运动处方服务,提高市民体质合格率、优秀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5.不断拓展科学健身指导渠道。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社会体育指导员就近开展健身指导服务。推动专业运动员进基层开展健身指导服务,鼓励在高中设立教练员专(兼)职岗位。加大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力度,提供优质科学健身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促进体育消费提档升级。争创第二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促进经营性社会体育场馆优惠开放,组织开展各类体育促消费活动。鼓励体育业态进景区、进商圈、进街区,打造体旅文商融合样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打造数字化体育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数据局,市太湖新城集团、市文旅集团)

  17.推进体旅文商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山水资源优势,融入体育健康元素,发展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特色业态和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水上、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产业,加快建设一批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旅游局,市文旅集团)

  18.丰富全民健身文化底蕴。加强运动友好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地标性体育文化设施。培育运动友好城市文化,以跆拳道、马拉松、击剑等运动项目为重点,打造一批具有无锡特色的运动友好文化示范样板。(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

  19.推动全民健身文化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足球、棒球等项目上的交流,打造“一带一路”精品体育赛事和旅游线路。传承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加强武术、舞龙舞狮、石锁等“非遗”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外办、市文广旅游局,市文旅集团)

  强化市、市(县)区两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主体责任,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目录和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体育组织的管理服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体育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全民健身设施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制度,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符合开放服务的安全标准,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督促落实和跟踪评估,着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有序完成,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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