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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霍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4-01-01 16: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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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霍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年,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健身更加便利,体育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组织更具活力,实现县(城关)、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和

  (一)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制定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全民健身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城镇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改扩建体育公园1个,建成类冰雪设施1个,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完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器材设施补短板项目15个以上,新建、改扩建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240个以上。新建社会足球场地6块以上。新建城市绿道25公里、健身步道20公里以上。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达到规定标准,县(城关)、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和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满足市民多元化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县文旅体育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提高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促进学校体育场馆规范有序开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突出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逐步扩大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覆盖时段和覆盖面。(责任单位:县文旅体育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二)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拓展全民健身渠道,丰富赛事内容,提升赛事水平。积极参加全国性、全省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协同参与长三角体育节或区域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大力发展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身气功、广场舞、龙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项目;积极培育冰雪、智慧运动等时尚新兴项目,办好县运会、全民健身运动会。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全民健身赛事管理和服务,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促进健康霍邱建设。(责任单位:县文旅体育局,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建成县科学健身指导中心,推广运动处方,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健身场所和晨晚练点科学健身指导全覆盖。大力宣传普及健身知识,开设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认真落实科学健身培训课程和认定体系,将科学健身培训课程纳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内容。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服务率。(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居民体质档案。推进科学健身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体育局,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有效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各体育协会组织建设,激励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向社区和行政村下沉,引导各级社会体育组织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促进乡镇、村(社区)体育组织全覆盖。构建以体育总会为引领,以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以基层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民间健身组织等为主体,涵盖线上线下196体育官方网站,方便城乡居民参加的各类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体系。鼓励发展社区体育组织,利用共享平台、网络智能化,加强组织人员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善扶持引导政策,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名录,积极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水平,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考核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着力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积极举办适合老年人参加的赛事活动,支持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

  支持特殊人群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为残疾人、妇女、幼儿、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提供科学健身指导。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体育赛事活动和科学健身指导。(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体育用品制造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深入开展体育产业“双招双引”活动,重点招引一批龙头体育产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体育产业。探索体育与文化、旅游、养老、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催生体育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和支持智能穿戴、智慧体育、健身信息聚合、体育健身互联网、体育培训等产业的发展。推进智能体育健身产品的发展,鼓励企业进行传统体育设施、器材与智能化的融合开发、生产、销售、使用。支持乡村振兴体育旅游项目,发挥体育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活跃体育产业经济,促进体育消费。(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打造全民健康服务体系。深化体教融合,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开展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推广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建立健全体医融合机制,推动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延伸,逐步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供健康检测、评估、干预“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发挥科学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智慧场馆建设。(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数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积极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发挥其示范效应,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视听同步的形式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广电台、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推动共同富裕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纳入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纳入乡村振兴计划。(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完善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发挥体彩公益金效益,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服务技能,建立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人才互通机制,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推动与沪苏浙地区人才交流与合作。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营监管,保障群众健身安全。密切部门联动,完善安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制定实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和赛事活动安全指引,加大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游泳、冰雪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控体系。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维护智慧体育平台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数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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